詳情描述
財產損失是指企業(yè)或個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資產的短缺、毀損、盤虧、被盜等損失(不包括企業(yè)發(fā)生的合理損耗)。財產損失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動資產損失。
財產是指企業(yè)或個人擁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經營管理活動且與取得應納稅所得有關的資產及個人所擁有的的資產,適用于:
自然災害造成的存貨、設備(設施)、廠房等資產的毀損損失;
責任事故造成的存貨、設備(設施)、廠房等資產的毀損損失,包括:現(xiàn)金、物資因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被盜損失;
各種存貨的殘損、霉變損失;
因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未能收回的應收帳款和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所造成的壞帳損失;
清查盤存時發(fā)現(xiàn)的資產的盤虧、短缺、毀損損失。
因擴建、污染、搬遷、改造而影響個人的財務遭受損失;
魚池搬遷評估;珍貴樹木移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