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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 ,雖然面臨了近“一刀切”的政策問題,但是還是不少人想方設(shè)法往加國進入。自1977年的加拿大國籍法中,允許加拿大公民可以擁有多重國籍,當(dāng)加拿大公民申請加入到另一個主權(quán)國家,如果是自己不主動要求放棄加國國籍,那么這個國籍身份可以一直保留。很多人對此不甚了解,今天我們就來給大家講解一番,以免選擇加拿大移民的朋友們有諸多疑問。
在加拿大,為何會允許一個公民擁有多重國籍呢?因為各國采用不同的國籍法,有些是以出生地為準(zhǔn),有些是通過自然歸化,有些則是父母子女關(guān)系和通過婚姻關(guān)系等來成為另一個國家的公民。國籍問題是一件復(fù)雜的事情,有的國家承認(rèn)這個雙重國籍,有些則不承認(rèn)。
雙重國籍對于普通的公民來說,可謂是有利也有弊,譬如說加拿大公民在國外遇上法律方面的麻煩,相應(yīng)的會由加拿大駐所在國的大使館來出面解決,但是如果這個公民同時又是該國的公民,那么加拿大government就有些無能為力了。除此之外,如果持有加拿大護照,還有他國護照,如果你在某國旅游的時候,該國就會要求你履行該國公民的義務(wù),包括不限于你必須服兵役、交稅、賠償教育等等。以上的常識,選擇加拿大移民的朋友們可以提前做好了解。